加快构建新时代学校体育教育体系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社会各界对学校体育工作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这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体育是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体育强国的重要工作,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实现以体育智、以体育心具有独特功能。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2年,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教学、训练、竞赛体系普遍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综合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多样化、现代化、高质量的学校体育教育体系。
3.以往体育课被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意见》对体育课如何开展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意见》要求各地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学校体育课程要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聚焦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课程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4.教学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请问《意见》是如何强化教学训练的基础性作用?
答:为了强化教学训练的基础性作用,《意见》明确提出,一是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以及平衡性、灵活性、柔韧性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身体运动机能,掌握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
二是要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
三是要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除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以外,以体育作业等方式确保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5.开展全员参与的体育竞赛是实现学校体育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目标的重要途径。《意见》对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校体育是面向人人的。《意见》规定,一是要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大中小学校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乃至全国联赛。
二是要加强体教融合,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活动,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
三是要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完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中小学体育竞赛相衔接,纳入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6.学校体育的发展离不开师资、场地、器材等条件保障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来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
答:《意见》提出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同时我部也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体育场地和师资配备标准,适应新时代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
一是配齐配强体育教师。要求各地加大力度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教师。在大中小学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实施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通过“国培计划”等加大农村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支持体育教师海外研修访学。明确高校高职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教师、教练员配备最低标准,不达标的高校原则上不得开办相关专业。
二是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与体育基础薄弱学校共用共享。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加强高校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
三是统筹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要求各地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新建项目要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综合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7.如何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学校体育工作?《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充分调动“师生校家社”各方主体参与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性,《意见》明确提出三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的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积极推进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需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是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体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课余指导学生勤练和常赛,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给予倾斜。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化体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三是健全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完善国家义务教育体育质量监测,提高监测科学性,公布监测结果。把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
8.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确保将《意见》落到实处?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要建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要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同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的政策制度。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