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按照学校的学期教学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校2018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精神,以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过程、推进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加强学风建设作为检查重点,以学校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和各教学院(系)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第10周:学校下发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各教学院(系)制定工作计划并在校园信息平台公布,报教务处备案。
2.第10~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
3.第13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各教学院(系)将检查结果向教师反馈,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教学院长(主任)在教学管理领导小组例会上进行情况汇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教学院(系)由领导牵头,由相关人员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注重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负责本教学院(系)的自查工作。
四、 检查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1、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审题的程序,毕业实习(课题调研)、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执行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及学生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截止时间(18周周四),各院系要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审阅和答辩等工作安排。
2、学生学风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第11-12周内重点对学生学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生工作部(处)与教务处、教学院(系)联合开展学风情况专项检查,对学生迟到、无故旷课进行重点查处。对于出勤率不高、听课不认真等现象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查找原因,严格学风建设相关措施,力促学风的进一步好转。
任课教师需向教学院(系)上报11-12周内课堂学生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学生数),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合对迟到、旷课等学生在全校范围进行通报,对旷课学生按《本科生学习管理规定》第42条进行处理。
教学院(系)依据学生出勤数据,对出勤率低的课堂要进行调查分析,促进学风建设。
教务处将在“教学情况通报”中对学生出勤、院系调查分析以及教学督导等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
3、日常教学运行情况
主要检查内容:理论课、实践课教学情况。
理论课教学情况: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程进度是否与教学日历相符。
(2)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参与课堂的情况,教师在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方面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
(3)教师答疑、批改学生作业情况。
实践课教学情况:
(1)实习课程是否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计划严格执行,实习课程档案是否齐全。
(2)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
(3)新建实验室中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是否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实践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如何提升实践课教学质量。
4. 教学档案完备情况检查
教学院(系、部)务必依照《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对课程档案和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相关资料进行归档、自查。
主要检查内容:(1).近三年课程档案的整理、归档情况。理论类课程的档案包括:试卷申报表、监考记录、记分册、成绩单、试卷分析、课程总结等;实践类课程的档案,实习类课程应为:实习实施计划、实习总结、记分册、成绩单、学生实习报告等材料;实验类课程应为:实验(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完成表、记分册、成绩单、学生实验报告等材料。(2).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情况,档案应包括:教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质量检查等相关材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一般为:外文翻译及原文、题目申报表、开题报告、任务书、学生日志、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图纸和成果、指导教师评语、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小组评语、答辩小组评分表、成绩单、答辩记录等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还应包括评审表、论文缩写稿)。
5、教研活动基本情况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历年教改项目进展、结题情况,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效果等。
请监督检查往年已立项、未结题教改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一般项目,教学院(系)要及时集中组织结题验收汇报会(重点项目的结题评审由教务处组织),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由教学院(系)上报教务处备案存档。
请教学院(系)认真检查教研活动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中予以列表说明,包括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等。
6.各教学院(系)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增加其它方面的检查内容。
检查可采取随机听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教学检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教学院(系)要正确对待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制定自查方案,撰写自查总结。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教师主动规范教学过程、维护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