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京组发〔2014〕3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高创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京人才办发〔2017〕5号), 2017年“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创计划”)教学名师项目由市教委组织进行评选,现将我校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要求
“高创计划”教学名师项目依托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评选项目,候选人需为北京市属高校中长期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并已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师德高尚,在教育工作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高水平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申报条件
2017年“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国家级或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二)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五)非现任校级领导及退休人员,推荐人选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
(六)非北京市“高创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七)其具体条件详见《 “高创计划”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1)。
三、申报评选程序及名额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市教委组织专家依据《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附件1)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公示后正式发布最终入选名单。
(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高创计划”教学名师。
(四)请申报教师在2017年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研究办公室(图书馆东侧四楼),教务处联系人:李冬梅 电话:81292225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idongmei@bipt.edu.cn
1.纸质版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即可)
(1)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本科)(附件2,一式2份);
(2)其它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单独装订成册,并限报1份;
(3)候选人近三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
(1)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本科)
(2)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附件:
1.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2.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本科)
3.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