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各位同学:
现公布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开课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我们会在第八周前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导入综合教务在线,考试地点请在第八周后通过综合教务在线的学生界面查询。
请同学们仔细核对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冲突的课程不允许缓考。选课结束后,请记好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如对考试时间有什么疑问,请及时与开课院(系)或教务处联系。
选课时需注意:为保证学习质量,2017级、2018级以及材料学院学生每学期选择修读课程(包括再修课程)的总学分数最多不得超过28学分。除此之外,其余学生每学期选择修读课程(包括再修课程)的总学分数最多不得超过32学分。如果超出规定学分,系统将在第三周周一自动删除超出部分的再修课程。注册再修课程的同学请从综合教务在线学生个人界面中的重修重考报名中注册。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