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本学期以来受疫情影响,学校一直开展线上教学。教务处按照学校“如期正常开学,先期线上教学,学生延期返校”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制定了《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和通知,精心组织本学院(部)全面开展本科生线上教学工作。广大教师认真教学,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充分利用网络优质资源和线上平台,针对课程特点大胆探索线上教学方法,凝练特色,提升效果,不断追求线上教学效能最大化,努力实现线上教学与课堂讲授等质同效。专业责任教授、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持续关注学业有困难的学生,通过谈心谈话、学业指导进行帮扶。绝大部分学生均能自觉主动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全校课堂平均出勤率在95%左右。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本科线上教学秩序稳定。
但经近期检查、调研发现线上教学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教师对在线课堂掌控不力,管控不到位,不清楚学生学习情况;个别学生上课期间纪律性较差,少数同学出勤率较低,听课效果较差;个别学生存在刷课、替课现象。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线上教学管理和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提高教学质量,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
1.树立线上教学示范课标杆
通过优秀教学奖和线上教学优秀示范案例推选工作,评选一批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线上教学示范课。组织优秀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向全校进行推广。
2.加强学业指导工作与管理
加强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责任教授、学业导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之间的学业沟通,对学生在校期间课程出勤、学习状态、成绩等方面进行指导,及时预警,有效干预。
3.加强线上教学督导工作
学校组织校领导、处级干部、校级教学督导专家通过线上随机听查课、随机访谈等形式,对教师的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
二、学院(部)
1. 组织开展线上教学阶段性总结交流
各学院需组织全体教师就线上教学以来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交流研讨会。围绕线上教学平台应用和教学规范等主题进行经验交流,重点就学生考勤、课堂管理、教学质量等难点问题形成学院的具体应对举措;推荐教学形式活泼、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做经验分享,全面提升线上课程教学质量。
2. 继续加强教学秩序检查
学院领导、专业责任教授、院级督导教师深入在线课堂听课,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形式单一,课堂管控不力等问题,应在课后及时纠正;发现学习中有问题的同学,应在课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加强对此类学生的关注。
3. 建立教学、学生管理联动长效工作机制
学生所在学院应主动与开课单位尤其是与基础课开课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确保能有效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教务处将学生每日在云班课签到情况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形成重点关注对象清单,逐一跟进落实情况,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律意识和学习主动性,改正不良学习行为。对屡教不改者,按学生纪律处分有关文件执行。
三、任课教师
1.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落实教学计划
原则上按照课程表开展线上教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整上课时间。教师要落实课堂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维护好教学秩序。
2.加强学生出勤管理,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
任课教师可采用云班课签到、线上点名、视频连线、以及随机提问等方式保持对线上课堂的掌控力,将缺勤及表现较差的学生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并将在线课程期间学生表现情况在平时成绩中予以体现,可适当提高平时成绩中互动类教学形式的占比,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
3.做好教学设计,关注学生学习效果
任课教师要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更加关注学生学习效果。避免上课“满堂灌”,也要避免仅上传学习资料,被动等待学生提问的现象。要重视教学设计,从多种渠道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注重对线上教学的知识体系重构,强调学习任务驱动,适度合理布置作业和测试。对于学习效果较差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沟通。
4.强化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注重因材施教
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充足教学资源是保障线上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教师要强化教学资源建设,包括电子教材、参考文献资料、PPT、教案、视频等,使学生有书可读、有资料可查。
四、学生
1.遵守课堂纪律
线下课堂的纪律要求仍然适用于线上教学。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期间除使用教师要求的学习平台和工具外,请关闭学习设备上的微信、QQ等非学习平台通讯软件。
2.加强自我约束
上课认真听讲,不做与当前教学无关的事情。课后及时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积极主动学习,尽快掌握网络学习方法,保证网络学习效果。
3.遵守在线学习规范和考试纪律
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生纪律处分有关文件执行。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