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打造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的亮丽名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261号)、《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聚焦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等相关专业,重点布局材料与化工、智能制造、城市安全运行与管理等学科专业领域,积极培育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与电子信息等学科专业领域。优先增设新工科、新文科专业;优先增设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优先增设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急需新开办的专业。
二、专业设置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彰显办学特色。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学科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或长远的社会需求(提供拟新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新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三、专业设置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申请
1. 教学院(部)申请设置专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专业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表;
(3)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意见(在申请书封面签名)
2. 学院须履行以下程序:
(1)专家论证。教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原则上为校外专家,需包含同类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教育部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等。
(2)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对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3)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论证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二)学校审批
1.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组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通过的专业设置材料进行论证,听取专业责任教授答辩并进行评议表决。
2.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将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经北京市教委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四、时间安排
因教育部2023年新专业申报的通知暂未发布,根据教育部2022年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本科新专业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审核流程 |
时间安排 |
1 |
教学院(部)提交摸底表(附件4) |
5月13日前 |
2 |
教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附件5-6) |
6月10日前 |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调整时间安排。
附件(参考):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 2023年新专业申报摸底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6.专业论证报告(建议模板)和专家论证意见表
7.填报注意事项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