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石化科学发〔2021〕02号)
各相关单位及老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按照相关要求申报。
一、重点提示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申请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2021年度申报数量不超过2021年度的申报总量。
5.申请者须按照新修订的《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1年1月版)和《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填写申请书前请先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申请书中的数据填写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提供的《代码表》内容一致;封面填写一律用汉字,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封面学科分类必须与数据表中填写的学科分类一致;数据表内容必须与申报系统中录入的数据一致;申请书第2页课题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活页》内容要按提示和具体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6.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2021年2月19日16:00前将申请书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由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审阅后对项目申报文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并对申请项目进行排序。申请人自身以及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必须对选题价值取向、学术学风等事项切实负责。
2.申请人根据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意见与建议认真修改申请书,并于2021年2月24日16:00前将申请书及电子版报所在二级单位;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进一步审核后,请于2021年2月26日12:00以前将所有资料包括排序情况清单(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行政楼16A东侧)221房间。每份申请书具体提交内容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按照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版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发送至shiqisong@bipt.edu.cn。
3.由于科学技术处需要集中审核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情况,并进行数据录入等工作,因此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遵守上报时间,以免对学校整体申报工作造成影响。
4.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
联 系 人:师奇松
办公地址:行政楼16A东侧221房间
联系电话:81292045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