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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应调整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9-17 撰稿人:

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页面_1.jpg

北石化科学发〔2018〕13

 

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对应调整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相关文件,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统筹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如下: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

按照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通知,我校2018年5月获批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属于此次调整范围。为做好我校对应调整工作,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以附件形式予以转发。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

3.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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