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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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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3号),正式启动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按照要求申报。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实行自由申报,并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进行申报。科技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申报程序及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2号)(附件1)。
社科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面上项目均通过学校实行限额申报。
为保证我校2017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年度立项工作的要求与实施安排如下:
一、立项程序及申报材料
1、立项程序
申请人根据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并结合学校主要支持的学科领域等,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书;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所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后,确定本单位的人选并排序;二级单位优先推荐有固定科研团队的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控制数额的要求,将项目申请书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本于2016年5月25日中午11点前,由单位统一提交科技处;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议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2、申报材料
社科重点项目须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原件,一般项目须提交申请书的纸质文本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同时提交WORD和PDF格式两种格式,文件名称以申请人命名。(相关文本见附件3、4、5)
二、二级单位申报控制数额表
1、各单位应依照本通知的精神,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数额分配表》(见下表)严格控制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数。
申报控制数额表
二级单位 |
科技面上 |
社科重点 |
社科面上 |
合计 |
化学工程学院 |
3 |
0 |
0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0 |
0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光机电重点实验室 |
1 |
0 |
0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2 |
2 |
4 |
人文社科学院(含思政中心) |
0 |
2 |
2 |
4 |
数理系 |
2 |
0 |
0 |
2 |
外语系 |
0 |
0 |
1 |
1 |
体育部 |
0 |
0 |
1 |
1 |
工程师学院 |
1 |
0 |
0 |
1 |
安工院 |
1 |
0 |
0 |
1 |
合 计 |
15 |
4 |
6 |
25 |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的资格及限项要求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6〕173号)执行。
2、申请2017年度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位:博士学位(体育部、外语系除外);
3)职称:副高及中级以下技术职称;
4)未承担过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或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结题两年以上且本年度申报课题与已结题项目保持一定连续性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伟 邮箱:hewei@bipt.edu.cn
电 话:81292046 综合教学楼404室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附件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4:科技类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5: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