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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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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5〕16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5〕163号),正式启动2016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项目申报人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按照要求申报。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实行自由申报,并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进行申报。社科重点、科技面上、社科面上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
为保证我校2016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年度立项工作的要求与实施安排如下:
一、立项程序及申报材料
1、立项程序
申请人根据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并结合学校主要支持的学科领域等,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书;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所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后,确定本单位的人选并排序;根据申报项目控制数额的要求,将项目申请书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本于2015年5月26日下班前,由单位统一提交科技处;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议确定最终上报项目。
2、申报材料
社科重点项目须提交《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及《社科计划重点项目评审意见表(活页)》(相关表格见附件)各一式3份;一般项目须提交申请书的纸质文本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相关表格见附件)
二、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申报通知包含社科重点和一般项目的申报通知,科技重点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预计五月下旬启动;
2、从2016年度的项目申报起,原来所谓的“面上项目”通知更名为“一般项目”;原“面上项目”更名为“一般项目”后,申请书格式有相应调整,请以新格式为准。(见附件)
3、通过学术委员会评审由学校向市教委推荐的项目,需按要求提供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应为PDF格式,并包含所要求公章。为了便于存档和查询,每个申请项目的PDF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申请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
三、二级单位申报控制数额表
1、各单位应依照本通知的精神,对本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并根据《申报数额分配表》(见下表)严格控制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数。
申报控制数额表
二级单位 |
科技面上 |
社科重点 |
社科面上 |
合计 |
化学工程学院(含安全生产创新研究院) |
3 |
0 |
0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0 |
0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光机电重点实验室 |
1 |
0 |
0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2 |
2 |
4 |
人文社科学院(含思政中心) |
0 |
2 |
2 |
4 |
数理系 |
2 |
0 |
0 |
2 |
外语系 |
0 |
0 |
1 |
1 |
体育部 |
0 |
0 |
1 |
1 |
工程师学院 |
1 |
0 |
0 |
1 |
合 计 |
14 |
4 |
6 |
24 |
四、申请人资格
1、申请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的资格及限项要求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15〕163号)执行。
2、申请2016年度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位:博士学位
3)职称: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
4)没有受过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北京市各类人才项目及校内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等资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津 邮箱:lijin@bipt.edu.cn
电 话:81292046 综合教学楼404室
科学技术处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3: 社科重点申报书格式
附件4:社科重点申报活页格式
附件5:科技类一般项目申请书
附件6:社科类一般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