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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石化科学发〔2020〕06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8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京教函〔2020〕88号),学校正式启动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科技一般项目、社科一般项目、社科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1.对申请人资格的要求
(1)北京市教委今年特意要求: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计划一般计划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80%,社科计划一般计划项目40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2)申请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人员资格及限项要求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7号)执行。申请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人员资格及限项要求参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京教函〔2020〕88号)执行。
2.北京市教委对申报过程的管理要求
(1)不断完善各高校的校内申报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严把项目质量关,推选出优秀的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北京市教委还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数,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
(2)加强科研信用管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出现一题多报、学术不端等现象,经查实,将核减学校下一年度申报数量,相关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北京市教委的各类项目。
(3)加强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于我校社科类项目结题情况欠佳,今年我校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申报限额与上年相比被减少1项。
3.学校对申报过程的引导要求
(1)对项目申报的引导要求
学校继续要求7个工科类校级重点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每年度须申报不少于1项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工商管理校级重点一级学科所依托的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每年度须分别申报不少于2项和1项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如果相关二级单位未能完成学校要求的联合资助项目或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最低申报数量任务,则在下一年度教委一般项目的名额分配中,参照申报名额分配基数核减1个;如果有教师申报成功,则在下一年度教委一般项目的名额分配中,参照申报名额分配基数增加1个。为此,相关二级单位应该及时加强对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或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动员部署和总体筹划,做到提前心中有数,以免因组织督促不力而影响所在单位更多教师的发展利益。
鉴于机械工程学院在2020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中,有1名教师申报成功,故在2021年度教委科技一般项目的申报名额中,与申报名额分配基数相比增加1个。
(2)对成果产出的引导要求
每个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的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实施周期均为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每个社科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学校对一般项目成果产出的最低承诺要求是:每个理工类项目不低于4篇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其中被SCI或EI检索收录不少于1篇;每个社科类项目不低于2篇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社科重点项目因为涉及到校外答辩评审竞争,请申请人自行斟酌对所产出成果的承诺,确保所申报项目具有足够的综合竞争力。
(3)对项目结题的引导要求
北京市教委继续对科技一般项目和社科一般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数额依据学校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立项率、立项质量和结题(结项)率动态调整。根据北京市教委的通知安排,我校2021年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限额分别为11项、3项和1项(对比2020年度的申报限额,社科计划一般项目已经被减少1项)。
我校近些年所承担的教委系列科研计划系列项目中,逾期两年未按要求结题的数量具体分布如下。
截止日期 | 化工 | 机械 | 信息 | 材料 | 数理 | 工程师 | 经管 | 人文 | 外语 | 体育 | 马院 |
18年5月 | 2 | 3 | 1 | 0 | 0 | 2 | 2 | 0 | 0 | 1 | 0 |
19年6月 | 1 | 3 | 0 | 0 | 0 | 2 | 2 | 1 | 0 | 1 | 1 |
20年4月 | 0 | 3 | 0 | 0 | 0 | 2 | 1 | 1 | 0 | 1 | 0 |
学校在《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要求:在2019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过程中,如果仍有二级单位有逾期两年(含)未能结题的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则在该年度教委一般项目申报额度的分配中,参照申报名额分配基数核减1个。
二、本次申报工作的计划安排
1.各二级单位的申报数额
学校基于各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数量、历年来承担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数量、相关二级单位拥有校级主干一级学科的数量情况,结合以往承担市教委系列科研计划项目的结题情况、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获批情况,同时结合学校近期重点支持相关新兴技术领域的政策导向,最终安排确定了各二级单位本次应该完成的项目申报数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级单位 | 科技一般 | 社科一般 | 须申报社科重点的数量 | 一般项目中35岁(科技)或40岁(社科)以下项目数 |
化学工程学院 | 4(含医药领域定向项目1个) | 0 | 0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4 | 0 | 0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0 | 0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0 | 2 | 2 | 2 |
人文社科学院 | 0 | 1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1 | 1 | 1 |
数理系 | 2 | 0 | 0 | 2 |
外语系 | 0 | 1 | 0 | 1 |
体育部 | 0 | 1 | 0 | 1 |
工程师学院 | 0 | 0 | 0 | 0 |
安全工程学院 | 2(含应急领域定向项目1个) | 0 | 0 | 1 |
合 计 | 16 | 6 | 4 | ≥19 |
北京市教委下达的申请数额 | 11 | 3 | 1 | — |
2.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构思策划申请书时,选题应符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尤其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足够可行的条件支撑和搭配合理的研究队伍,并承诺足够显示度的量化学术成果产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年度首次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材料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kyglpt.bjedu.cn。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平台为准。申请人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和打印申请书。
(2)各二级单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科研计划一般项目或(和)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人的答辩陈述,对申请人资格、项目选题、申报书质量等进行认真评审(尤其要注意本单位科研一般项目申报人选的年龄必须满足北京市教委对年龄结构比例的要求),最终根据安排的项目申报数额确定本单位的人选并排序,同时督促申请人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要求在4月30日前,将拟申报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排序情况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送交科学技术处。
(3)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进行,请务必于5月10日之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5月14日,同步将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带有最终提交版本号的申请书打印、签字、盖合作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纸质版连同电子版送交科技处。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8号)。
(4)科学技术处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社科重点项目的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复核后,初步拟定5月6日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所有通过二级学院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于5月5日前将PPT发送至shiqisong@bipt.edu.cn,届时将由项目负责人向校学术委员会自行汇报。一般项目汇报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汇报比例不低于项目数的二分之一,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全部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以及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责成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申请人继续修改完善。
(5)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所有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5月1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定稿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于5月11日(北京市教委规定),通过科研管理平台统一提交审核后的本单位申请书的电子版。纸质版申请书立项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师奇松
电子邮箱:shiqisong@bipt.edu.cn
联系电话:81292045
办公地点:行政楼16A 221室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4月12日
附件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6号)
附件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科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7号)
附件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8号)
附件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
附件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
附件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