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负责完成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承担学校内部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监督职责。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履行内部审计职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3.负责实施审计工作。按照学校批准的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执行各类审计项目,包括: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审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审计、落实重大政策审计及其他审计等。
4.负责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通过评价、审计等方式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监督。
5.负责推进各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
6.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审计调查。
7.负责对校办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审计监督。
8.承担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