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人事人才管理与服务、教职工发展与培训等。
(一)教师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作为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统筹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大思政格局。
2.负责规划和制度建设。牵头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与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校教师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和师德师风状况调研,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咨询。制定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师德先进评选及师德考核评价。将师德师风作为高素质教师队伍评价的“首要标准”贯彻到评奖评优、教师聘用、考核晋升和人才遴选等各环节;建立教师师德档案。
5.负责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
6.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与管理工作。
7.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人事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设人才队伍、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做好人才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部署。
2.负责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各类人才队伍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岗位聘任与管理。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职称评审)、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外员工聘用管理及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等。
4.负责人才引进与管理。负责学校人才引进与遴选、人员招聘与内部调配管理,负责教职工的科学评价、考核、奖惩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数据的相关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与博士后管理。
5.负责薪酬与社保管理。负责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教职工薪酬及福利待遇审核,劳动纪律制定与劳动纠纷处理。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管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管理、拟退休人员信息审核等工作。
6.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促进和服务教职工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教辅部门,主要负责教职工培训与服务咨询,促进教师职业发展。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政策落实。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师培训与发展工作的政策、文件和部署。
2.负责制度建设。负责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养培训长效机制。
3.负责教师发展。统筹教职工职业发展与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教师发展研究与改革工作,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国内及出国(境)访学相关工作。
4.负责教职工培训。负责开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促进教师职业发展的各类培训。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咨询服务,负责教学沙龙、名师工作坊等教学研讨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其他教职工的培训培养工作。
5.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