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团委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团委工作等。
(一)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作为学校党政职能部门,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2.负责制定(修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学生教育管理、权益保障、奖励资助、违纪处分等工作制度,并根据上级政策制度的变化及时修订。
3.负责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生表彰大会等大型活动并开展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专项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组织开展学生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本科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生行为规范管理、学风建设、违纪处理、信息统计管理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开展校规校纪、安全稳定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学生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学习培训、考核评优、职称职级等教育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申报和实践平台搭建工作;参与完成辅导员招聘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辅导员的培养管理工作;组织班主任考核评优工作。
6.负责学生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学生社区党团建设、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负责本科生资助育人工作。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大学生奖、贷、助、补、减、免、勤等助学工作;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相关工作。
8.负责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本科生就业工作。制定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毕业生就业派遣、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就业市场开拓及各级各类招聘会的组织;就业形势和就业状况分析,撰写、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开展职业生涯辅导、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
10.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筛查和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预防、干预、援助工作。
11.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学生服务中心
大学生服务中心作为学校提供学生事务服务的教辅部门,负责与学生相关的服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协调各临时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及维护服务大厅的各项设备及环境。
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证明、转递等工作;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查询、学生遗留档案查询等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各类教材的供应与服务。组织教材征订与发放;每学年教材招标采购工作;每学期教材款的登记、结算工作。
4.负责学生公交卡办理工作。
5.负责学校师生无偿献血相关服务与保障工作。负责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落实无偿献血场地、医疗服务及相应的保障工作;负责与采血机构联系,协调、制定我校无偿献血方案;做好师生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及慰问工作。
6.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团委
团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负责团结、引领、服务全校青年团员师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1.负责学校共青团的建设发展。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落实“党建带团建”“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实施学校共青团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学校团学组织建设。健全并执行团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各级团组织建设,团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团员发展、推优、注册、转接等工作;指导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建设;负责“青马工程”、团校及学生团学骨干队伍建设。
3.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和宣传教育。配合党委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共青团融媒体建设;负责全校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民主评议等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等学习和主题教育;关心和保障团员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合理意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文化传承创新工作。
4.负责团员青年志愿实践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团员青年年度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科技竞赛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寒暑假及日常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科技竞赛工作。
5.负责学校共青团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开展与上级团组织、其他高校团组织、属地及其他阵线团组织沟通与合作工作。
6.承担作为学校相关非常设机构办公室的相应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