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第三十五届运动会拔河比赛
二、活动目的: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三、参赛对象:在校生
四、比赛时间:分预、决赛
预赛:2017年3月20日―4月12日
运动会当天决赛:2017年4月22日
五、比赛地点:校田径场
六、比赛规则:
1、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领队一名,可报名12人,参赛选手10人,替补选手2人,每队不得少于2名女生,在当场比赛中不得更换比赛选手。
2、比赛绳子被一方拉过两米,比赛即停止,拉过两米的一方获胜。
3、抽签决定对阵班级的淘汰赛,每场比赛都采用一局决胜负的方式来进行。
4、预赛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4月11日前通过比赛选出冠军的班级,4月13日通过领队会抽签确定4月22日全校决赛对战表。(其中,4月11日各院系体育部长到群体活动管理中心提交预赛赛程与院系冠军的信息-院系、班级、姓名、性别、学号.
七、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开始5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10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
(2)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做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
(3)各队拉拉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参赛选手不得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4)为保证比赛的安全,每队绳后设定4.5米安全区,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5)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6)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申诉。
八、奖项设置:决赛前八名,计入运动会团体总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部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