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 》(教体艺[2014]5号),以及北京市教委体卫艺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体育部研究决定,对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
为了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
2018级、2019级:第10、11教学周体育课随堂测试。
2016级、2017级和延期毕业同学:11月9日(六)、11月10日(日)全天,11月5日(二)、11月12日(二)下午半天测试。(详见附件2)
2.测试地点:主校区体育馆一层、田径场。
二、测试项目(共七项)
1.身高、体重; 2.肺活量; 3.50米跑; 4.坐位体前屈;
5.立定跳远; 6.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7.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试方法
1. 2018级、2019级以教学班为单位,由体育课教师进行随班测试。
2. 2016级、2017级和延期同学以行政班为单位,每班由一名体育教师负责。
3.按附件中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体育馆门口与负责教师会合测试。
4. 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校园一卡通,否则无法测试。
5.每班选派班委或负责人一名,和负责教师沟通后可集齐全班先测室内项目,全测完毕后可联系负责教师进行室外项目的测试。
6. 大一学生和补办新卡的学生先持身份证原件、校园一卡通进行检录,然后先测室内项目再测室外项目。
四、测试要求
1.请各教学院(系)密切配合,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确保各班级学生准时到指定地点与老师会合。
2.学生应着运动装、运动鞋,并于测试前自行做好准备活动。
3.须带身份证原件且一卡通照片不清晰者出示学生证,否则不予测试。
4.严禁替代测试,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相关部门做严肃处理。
5. 完成全部7项测试后,务必在第二天到体育馆内,自助机处查询成绩。
6.由于迟到、无故不到等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单元内完成全部7项测试者,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7. 未选上体育课的同学,请在测试期间到体育馆主席台找董老师、于老师进行登记测试。
8.凡室外项目测试时,手持机无法显示姓名及学号者,均须重新检录并先测室内项目,再测室外项目。
五、办理免测
1.各年级因身体等原因参加不了健康体质测试的(保健班除外)同学,请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证明(诊断书)原件,向负责教师领取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2.本学期体育课参加保健班的同学不用申请办理免测。
3.严禁使用伪造医院诊断书申请办理免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因出国交流、参军、休学等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同学,请所在院系提供相关纸质版证明(加盖公章)。
附件1.2019—2020学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2016级、2017级和延期毕业同学)
2.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体育部
学生体质测试与评价中心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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