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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次荣获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

发布日期:2015-04-20

 

417日至18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召开。我校副校长韩占生,体育部主任沈倬、直属党支部书记史开武参加了会议。

市大体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大体协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及下属各部主任。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监事会主席。我校副校长韩占生再次当选为理事会副主席。

会上,对首都高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工作进行了表彰。我校再次荣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称号,副校长韩占生荣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校长”称号。

 

 

 

 

优秀学校奖牌、优秀校长奖杯

 

北京市大体协主席杜松彭(左三)、教学群体科研部主任张威教授(左一)与我校参会人员合影

 

此次评估是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提升首都高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首都大学生健康水平的提高而开展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46月―11月对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12013)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在首都各高校自评的基础上,由专家组集中评估(复评),遴选推荐甲类14所高校(学生数万人以上学校)和乙类10所高校(学生数万人以下学校)进行汇报答辩,最终在甲乙类高校中各评选出10所优秀学校和相应的10名优秀校长。

市大体协2015年理事(扩大)会议对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说明;研究了大中小学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工作;部署了北京市教委2015年体育工作思路与重点工作。

 

 

 

 

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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