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依据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及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北石化院发〔2014〕1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具有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正式学籍、已注册、表现优异的新材料与化工学院全日制2021级硕士研究生,其他年级特别优秀的也可参评。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分配的名额,新材料与化工学院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推荐4名候选人。
三、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思想品质优良,遵守学术道德,诚实守信;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所在实验室、宿舍安全卫生合格;
6.参评学年无休学、无保留学籍等情况。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主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评选程序
1.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提交相应的支持材料,于10月7日12:00前向学院研究生秘书(主楼1202房间)提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新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择期组织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听取申请人的汇报(申请人需准备PPT答辩),听取研究生秘书对申请学生学业、学术成果、竞赛等有关评审材料审核情况汇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后通过票决确定候选者推荐名单,并在新材料与化工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新材料与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材料提交后立即生效不能随意更改和退回,所有评审材料要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填写,必须真实有效,如审核发现不实情况,一律取消申请国奖资格。
2. 所有支撑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且需要导师签字确认。
3.可重复获奖,但第二次申请奖学金时,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的成果清零,不得再用。
4. 在此期间,如有上级新文件下发,按上级规定执行。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