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老师:
现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学位办
2017年3月3日
关于2017年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有关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 2017年继续进行新增博导的遴选工作。1957年7月1日之后出生、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1) 的教师均可进行申报。
1. 请申报的教师将申请材料交到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将申请材料1、材料2单独装订(均为A4纸):
材料1:《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情况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5份
材料2: 《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评议意见书》一式3份(单面打印)
2. 新引进的人员,如属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国家级人才”引进人才,或在原单位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也须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申请材料1,一式2份。因不需外审,材料2免交。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上午11:30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初选结果(加盖学院公章)和申请材料(材料1、2)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