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一、 办理研究生证范围
1.2018级研究生新生。
2.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证丢失或优惠卡损坏或消磁的在校研究生。
二、 工作安排
1.研究生新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5-207),领取空白研究生证。组织新生正确填写并认真审核研究生证上的各项信息。上交的研究生证需区分开外地生源和北京生源,以便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交回研究生工作部(处)截止时间11月20号。
2.已取得学籍的需要补或换新研究生证(消磁、优惠卡有问题)的在校研究生。学生在研究生教育http:../index.htm 首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打印《补办(换发)研究生证申请表》,请交到所在学院研秘办公室。各学院审查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汇总表于2018年11月20日之前
三、 硕士研究生证填写注意事项
1.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正楷字填写,笔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照片要求:标准一寸贴好。
2.层次:硕士。
3.入学年月:2018年9月1日;发证日期:2018年12月1日;补发日期不需要填写。
4.家庭所在地:如实详细填写。
5.乘车区间:
家住北京的研究生:家庭所在地须填写详细,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
家在外地的研究生:中间转站不需要填写。如父母居住地与招生网备案有区别的,应由父母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开具有效证明,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更改乘车区间。
6.学院(填好后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
据实填写(如:机械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
7.专业: 据实填写(机械工程 、 化学工程、安全工程 )。
研究生工作部(处)
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