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拟于2013年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通知,2013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已经启动。为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通知转发,请有关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导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关于2013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3年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13年6月研究生毕业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集中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在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各学科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监督。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决定本学院的硕士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一级或二级)及分组。关于集中答辩的具体事宜请到所属学院咨询。
1. 学位论文查重: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审核。本次审核每位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交高质量的论文。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审核实施办法》的要求,论文核心内容的文字复制比例过高者,须推迟半年进行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作出书面解释,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进行审核后做出推迟半年答辩或同意参加本次答辩的结论。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2. 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答辩登记,并将论文电子版通过《学位申请系统》提交,进行查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
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链接:http://gs.buct.edu.cn/pages/;请按要求命名:学号-作者名-导师名-论文名称-专业名称,论文格式必须是word(2003版)文档。
论文电子版内容要求: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及“致谢”部分。
论文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24:00。(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2013年4月15日前提交)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3、学位论文盲审:请同学们咨询所在学院。
4、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5、集中答辩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各答辩小组应当对论文水平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参加上一级组织(学科、学院)的再次答辩。各学院最终应当按照不低于本次学位申请人数一定的比例提交到学校进行最后答辩或推迟半年重新参加集中答辩。
6、集中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答辩。
7、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能达到水平要求者,按结业、肄业或毕业处理。但不得授予学位。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参照2006年研究生院新发布的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部分下载)的要求撰写。
三、答辩前用白色论文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四、集中答辩信息须在答辩三天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五、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六、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须将纸质版学位论文交到校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详情请登录图书馆网页查询。
另: 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标准(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
照片请参照如下标准采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照片文件名用身份证件号码,例如:XXXXXXXXXXXXXXXXXX.JPG
提交要求:1)纸质2寸照片2张
2)照片文件电子版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