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8
与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办理研究生证的通知
一、 办理研究生证范围
1、2013级研究生新生。
2、已取得学籍的研究生证丢失或优惠卡损坏或消磁的在校研究生。
二、 工作安排
1、2013级研究生。以班为单位(不接受个人办理)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1620),领取空白研究生证。班级负责人组织新生正确填写并认真审核研究生证上的各项信息。上交的研究生证需区分开外地生源和北京生源,以便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交回研究生工作部(处)截止时间11月20号。
2、已取得学籍的需要补或换新研究生证(消磁、优惠卡有问题)的在校研究生。本人持校园一卡通以及一寸彩色照片,填写“补办(换)发研究生证申请表”(研究生教育主页—下载专区http:../xzzq/index.htm),于11月20号之前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1620)办理研究生证补办手续。
三、 2013级硕士研究生证填写注意事项
1、黑色钢笔或碳素笔正楷字填写,笔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照片要求:标准一寸贴好。
2、层次:硕士。
3、入学年月:2013年9月2日;发证日期:2013年12月1日;补发日期不需要填写。
4、家庭所在地:如实详细填写。
5、乘车区间:
家住北京的研究生:家庭所在地须填写详细,不需要填写乘车区间;
家在外地的研究生:中间转站不需要填写。如父母居住地与招生网备案有区别的,应由父母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开具有效证明,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方可更改乘车区间。
6、特别注意事项:化工大学研究生证分为三种,请同学务必根据自己情况填写.
l 学术学位的研究生证为蓝色
l 专业学位研究生证为绿色
l 补办研究生证为棕色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292110
研究生工作部(处)
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