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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3级专硕提交《专业实践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7

 

各位北京化工大学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上个月各位同学在网上提交了“专业实践计划书”,各学院也召开了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专家会议,就下一步专业实践的考核办法、校外导师聘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从即日起2013级专硕需要在网上提交“专业实践实施方案”。在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端登陆,点击培养管理-专业实践实施方案提交,进入编辑页面。每登记一个时间段的实施方案,点一下“保存”,最后“打印实施方案”,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word表格。在打印之前,请在表格中补充校外导师信息,然后打印,找校内、校外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专业实践实施方案”网上提交截止日期为66日,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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