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201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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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的通知
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4]9号)文件精神,为我校以后参加该评选活动做好准备工作,请两个学院组织本专业领域2012级研究生做好《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附件二)的填写工作。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实践奖学金一等奖的申请者在申请一等奖学金时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该表格并请实习实践单位给出鉴定意见并签章后交到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培养单位代码:10017)。由各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处培养与教学运行办公室存档。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4年11月15日
附:
评选活动的通知
工程教指委[2014]9号
各培养单位:
自2009年全面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已涌现出一批在实习实践中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做好实习实践工作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就业发展竞争力,促进企业了解、参与和支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14年在全国各培养单位中开展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4年12月1日至15日期间, 按照“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将以下材料递送教指委秘书处,本次递送的材料均为电子版。
一、材料名称要求如下: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二),pdf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工程领域名称+申请者姓名.pdf;
2.《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具体内容见附件三),excel格式,文件名:培养单位代码.xls。
以上两份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代码。
二、材料递送方式如下:
2.点击“登录内网”;
3.输入培养单位代码、初始密码“123456”。进入内网后,请立即更改初始密码;
4. 使用其中的“工作文档传递”功能,传送压缩包。
附件一: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三:《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Ο一四年十月十日
抄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教指委全体委员、各工程领域教育协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