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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05

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66月申请学位的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现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学位办

201615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6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16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所有准备在2016年春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答辩申请。没有通过答辩申请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16年春季学期的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

答辩申请时间:2016158:00 - 20163816:00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请告知导师及时审核。

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流程---提交答辩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指导教师相关--硕士毕业申请审核

学位办将在通过答辩申请的全日制硕士生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在通过答辩申请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盲审。盲审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二、学位论文查重

1. 查重对象:对所有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进行查重。本次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

2. 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盲审(学位办负责抽查盲审和学院负责送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163238:00 - 201647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2)不参加盲审的硕士论文上传及审核时间:20164118:00 - 2016421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3. 上传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格式: word2003版或2007版)。

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

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部分。

4. 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

第一步: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第二步:导师审核。(学生上传论文后需提醒导师及时进行审核)

第三步:学院审核。

第四步:学位办查重。

第五步:学位办返回论文查重结果,进行审核。

第六步:学生查看查重结果,进行后续环节。

5. 查重要求及申诉程序: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每篇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或绪论、实验、结论部分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

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议,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做出书面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后做出推迟半年答辩或同意参加本次答辩的结论。

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规定。

三、学位论文盲审

1. 盲审要求:

学位办对不低于10%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不低于30%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盲审(包括暂不公开的论文)。

1)由学位办抽查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1647前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各3提交到学院,通过查重环节后,由学院统一送审。在规定时间内不交论文及评阅书者,视为自动放弃盲审,上传论文无效。不能参加后续查重、盲审及答辩等环节。

2)打印论文评阅书: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单面)打印评阅书。

3)由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详情请咨询所在学院。

2. 盲审结果:

1)由学位办抽查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由学院负责将盲审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导师可随时查看。

2)由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

四、答辩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16531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的,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2. 集中答辩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各答辩小组应当对论文水平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参加上一级组织(学科、学院)的再次答辩。未能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将推迟半年重新参加集中答辩。

3. 集中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答辩。

4. 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能达到水平要求者,按结业、肄业或毕业处理,但不得授予学位。

5. 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学位管理,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完整版),否则学位分委会(学院)将无法讨论学位。

6. 在下一批次启动之前未能完成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下一批次申请学位的程序,重新进行答辩申请、查重、盲审等环节。

7. 暂不公开(保密)学位论文的答辩今年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答辩细节将后续通知。

五、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

六、学位论文的装订

答辩前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七、答辩公示

在答辩三天前,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八、学位信息提交

1. 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2. 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提交要求:

1)纸质照片1张:2寸、蓝色背景、无白边证件照。

2)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相同,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姓名_身份证号码。

3)截止日期:2016610日。

九、暂不公开(保密)学位论文,请学生在离校前将纸质版论文交至图书馆五层,科技查新站。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4414382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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