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精准服务及未就业统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工作,适应教学改革和招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要求,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国家建设需要培养的专门人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学校在社会的信誉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一件大事。学校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都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发挥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整个教育改革中的龙头作用,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 精准就业服务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五条 加大资金支持和人员保障,调动辅导员、研究生导师、院系、职能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性。
第六条 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研究生处要根据相关文件设计数据库格式及统计相关信息格式,培养依托单位辅导员和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负责督促学生填写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记录。研究生处和培养依托单位要收集掌握招聘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并录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第七条 研究生处和培养依托单位要利用学校就业网、短信平台提供对接服务,将有效的匹配的就业信息精准提供给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同时要确保毕业生相关信息安全。
第三章 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机制,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第九条 研究生处要根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建立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培养依托单位辅导员要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根据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格式收集上报未就业毕业生手机、电子邮件、QQ号码和未就业愿意,院系要核实汇总数据,研究生处要根据院系核实汇总数据将未就业毕业生记录分类并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第十条 研究生处和培养依托单位要对未就业但有意愿就业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第十一条 研究生处和培养依托单位要负责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确保上报就业数据的真实性。研究生处要负责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单位举报电话和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