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明确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必须举行学位授予仪式,所以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学位授予仪式。绝大多数学位授予单位在学生毕业时,会举行一个比较隆重的学位授予仪式。
一般来说,学位授予仪式的流程如下:
1.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宣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位的决议;
2.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等学位授予人到达主席台前正中位置;
3.学生上台,在距离学位授予人一步位置处向学位授予人标准鞠躬(几个学生同时授予学位时,则列队走到学位授予人前面,面对学位授予人标准鞠躬);
4.学生稍微低头,学位授予人把流苏从学位获得者帽檐的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5.学位授予人授予学位证书;
6.学生抬头同时伸出双手从学位授予人手中接过学位证书;
7.学生接过证书后,左手顺势握住证书下方,将证书正面朝外,平贴近左胸前,右手前伸与学位授予人握手,自然转身面向台下(获学位者站在学位授予人右侧);
8.合影;
9.学生走下主席台回到原来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