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请不在校住宿的有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针对究生申请不在校住宿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必须住校;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提出不在校住宿申请:
(1)家在北京市的研究生;
(2)寄宿在亲友家的研究生;
(3)其他合法正当理由。
3.申请者须在6月20日前填写不在校住宿申请表(附表1),经本人申请签字,研究生秘书同意、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核签字方可生效。
4.不住宿申请的有效期为一学年,续申请必须在每学年末6月份的一周内(
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4年6月12日
附表1
研究生不在校住宿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号(小区)居住,联系电话_________。特申请不在校住宿,望批准。
申请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在校外住宿期间保证遵守国家法律,若因违法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此期间若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也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已将不在校住宿的决定告知家长并征得同意,家长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以便不时之用)。
申请人(签字):
身份证号:
研究生秘书意见:
研究生工作部(处)意见:
备注:本申请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研究生处留存一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