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成果负责人: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7〕2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233号),为做好我校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二)申报人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三)申报成果一般情况下应为近五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12月31日。
(四)2012年以来获得过我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成果均可申报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016年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已报项目可完善或整合后重新申报,也可申报新项目,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可申报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本届成果奖的申报,成果完成人人数不再进行限制,更体现成果参与人贡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成果体现全体参与人的贡献。
二、申报程序
(一)院系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向学校推荐教学成果奖。院系须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参见附件6),写明详细鉴定意见、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
(二)学校组织校内评审,确定拟向“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成果及成果等级,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三)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审阅拟推荐成果,各成果负责人根据专家审阅意见修改申报文本。
(四)学校统一向“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工作组提交纸质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北京市成果奖网上申报平台正在开发过程中,具体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2)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
(3)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
(4)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作为支撑材料在网络平台提交),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以上成果奖各项材料的格式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的格式(参考附件3)。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jinhongmei@bipt.edu.cn,纸版材料请交至图书馆东侧四楼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金红梅 13522621285 81292041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北京市级成果奖申报组织工作,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四年一度的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是近几年来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各学院应由院长带头负责成果奖的申报,教学副院长具体主抓并做好成果负责人的促进工作。每一项成果奖的申报,应分别设立工作组,由负责人负责,合理安排成果撰写和材料整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参见下表),确保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日期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17年9月1日之前 |
院系向学校提交推荐材料 |
推荐材料含《推荐书》(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成果总结》(一式5份,同时报电子版)、《支撑材料》(报电子版)、《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
2017年9月6日 |
学校组织会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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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日之前 |
学校组织专家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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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之前 |
各负责人根据专家审阅意见修改完毕,院系统一重新提交推荐材料 |
推荐材料含《推荐书》(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成果总结》(一式2份,同时报电子版)、《支撑材料》(同时报电子版)、《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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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交材料 |
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
(二)各工作组在总结凝练教学成果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绝不弄虚作假,加强整合。学校鼓励各单位进行更大视野和更宽学科领域的横向或纵向联合,既可以院校合作申报成果,也可以学院联合,也可以项目联合申报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