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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CED“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及大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兴区优势产业和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的文件精神,围绕北京电子商务中心区建设,做好“互联网+”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在区内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领域加速融合发展,大兴区将于2019年5月-7月举办第三届北京CED“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现将《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CED“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竞赛要求组织学生报名参加,进一步扩大学生受益面,取得好成绩。
一、大赛主题
携手CED、创赢未来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围绕互联网+相关产业,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行业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团队组和企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团队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每个团队需由3-5组成,不得少于3人。
(二)企业组。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合伙人,项目组成员3-5人,不得少于3人。
四、报名相关
1.校内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6月5日。
2.报名通道: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报名,各院系于6月5日统一将报名材料报至教务处。
3.报名材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一份;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一份;营业执照(如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有);真实性承诺函。各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usu@bipt.edu.cn。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三届北京CED“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参赛报名表;
3.真实性承诺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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