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和要求
1、“涉密等级”分为一般涉密、重要涉密和核心涉密三类。
2、“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称谓要采取规范写法: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女子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3、“在团组中拟任职务”分为团组长、团员两类。
4、派出单位要对出国人员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给出明确意见。按照中办发〔2012〕5号文件规定,“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的情形包括:国家法律规定不准出境的;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一般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的情形包括: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属于退(离)休人员的;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已确定要调转工作单位的。到龄免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一般也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
5、“负责人签字”一般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本人因公出国时或者因故不能签字时,应由分管或指定副职负责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