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对外使用三个机构名称。主要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港澳台事务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生)工作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国家外事政策,肩负落实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管理全校涉外工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台港澳政策,管理全校涉台港澳工作。国际教育学院是负责学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生)工作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职能,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迄今为止,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挪威、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香港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教育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选送一批优秀的教师和学生去国外大学访问、交流和学习;每年招收一定数量,包含汉语、本科、硕士、博士后等不同层次20余个不同国家的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聘请语言类、学科专业类等外籍专家来校工作,促进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部门联系方式:
院长办公室:16A-314,办公电话:81294165
副院长办公室:15B-504,办公电话:81292261
合作项目管理:15B-502,办公电话:81292267
对外汉语教学教研室:15B-502,办公电话:81292267
因公出国(境)管理:15B-506,办公电话:81292263
教学管理、外教(专)管理:15B-506,办公电话:81292263
行政综合管理: 15B-506,办公电话:81292263
留学生公寓管理:12-一层,办公电话:8129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