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来华留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国际学生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国际学生合法权益,根据《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外厅〔202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国际学生”,是指学校招收和在学校学习的非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留学生(包括学历生和非学历生)。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勤工助学”,是指国际学生在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不包括学校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 国际学生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进行,有学校组织和学生自选两种方式,注重与学业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由学校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国际教育学院具体负责管理和指导,为适合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国际学生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和进行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相关单位的配合下,设立各类校内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和指导留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优先满足校设岗位需求,有选择地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受理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申请。
(二)组织勤工助学活动,遵循自愿参加、岗位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推荐或录用、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三)审查国际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申请,管理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活动,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
(四)跟踪管理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正确参与、劳逸结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
(五)协调处理国际学生勤工助学问题,对因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而影响学业的,及时调整或终止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对勤工助学期间违反校规校纪或工作协议的,及时处理,问题严重者暂停或取消其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资格。
第三章 校外勤工助学申请条件及管理
第六条 国际学生从事校外勤工助学活动,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符合勤工助学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持有有效学习类居留证件,且剩余有效居留时间为六个月以上;
(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已在学校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研究学者;
(五)原则上上一学期出勤率不低于80%,学有余力,本学期无重修课程。
第七条 国际学生申请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须填报《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辅导员和导师(主要针对攻读研究生的国际学生)以及所在教学院(部)审核同意,报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批准。
第八条 国际学生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勤工助学协议或合同除包含国际学生的姓名、所在院校、专业、学号、护照号码、国籍,用人单位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人和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外,还应明确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务报酬以及相应的责任条款。协议或合同语言须为汉语或中英文对照,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副本需提交国际教育学院备案,同时还需提交安全承诺书,对风险承担、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
第九条 国际学生到校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须持护照、有效居留证件、勤工助学协议及国际教育学院出具的勤工助学证明函(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按照有关规定于十日内提交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居留证加注工作单位、期限等勤工助学相关信息。一切未取得居留证或签证加注开展的勤工助学活动将被视为非法就业。
国际学生变更校外勤工助学单位、期限的,应持新的协议书及学校证明函件,于十日内到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变更加注信息。
国际学生因用人单位中止协议等原因终止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的,应于十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并向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加注信息撤销。
第十条 勤工助学地域范围限于北京市辖区,但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实习、实践除外。每次申请勤工助学期限不超过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 国际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必须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不得在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限制行业进行勤工助学。
第十二条 国际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国际教育学院应及时取消其勤工助学资格,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撤销勤工助学签注许可:
(一)完成学业、肄业、休学或退学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的;
(三)道德品质低劣、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出现因勤工助学影响学业等学校认定已不宜继续勤工助学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勤工助学协议期满后,不得自行延续,须重新申请签注。因第十二条(二)(三)款情形,被撤销勤工助学签注许可的,不得再申请勤工助学。
第四章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
第十四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岗位设置既要满足工作需求,又要避免占用正常学习时间。
第十五条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招聘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每学期由各教学院(部)、部门确定拟招录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用工期限、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及基本要求,经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报国际教育学院,面向全校国际学生公开招聘。
(二)国际学生个人申请: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国际学生,须按照具体通知要求,填写《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经辅导员和导师(主要针对攻读研究生的国际学生)以及所在教学院(部)同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确定具备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岗位面试与录用:国际教育学院将具备勤工助学资格学生的申请材料发至各用人单位,组织国际学生应聘。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和组织面试等,确定拟录用的国际学生名单,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 学校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学生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备案。国际学生须同时提交单方承诺书,对风险承担和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
第十七条 学校用人单位对勤工助学的国际学生进行岗位管理,国际教育学院协同处理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期间的问题。学生应按照协议完成勤工助学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协议约定被用人单位终止取消勤工助学的,或无故放弃聘用的,国际教育学院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
第五章 勤工助学岗位、工时及薪酬管理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并确保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国际学生已购买覆盖勤工助学活动的保险。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国际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国际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退岗。如遇特殊情况需退岗,须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后,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退岗手续。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工作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国际学生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6小时,每月不超过80小时。
第二十二条 国际学生勤工助学按以下标准计酬:
(一)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适当上下浮动,具体以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的《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约定为准。实际勤工助学时间不足或超过每月40个工时的,按比例折算计酬。
(二)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应不低于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具体以用人单位与学生签订的《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约定为准。
(三)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应不低于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在签订的勤工助学协议或合同中写明酬金数额。
第二十三条 国际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薪酬支出由用人单位或经费管理部门承担,用人单位核定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量,并按支付标准计算酬金,由计划财务处发放,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际学生勤工助学超出岗位范围或规定时限的,学校配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切实履行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检查和跟踪管理,规范国际学生校内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国际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发生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依据所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校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样本)
3.《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证明》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7月6日
姓 名 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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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Gen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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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Nationa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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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别 Category |
□本科生 Bachelor □硕士 Master □博士 Ph.D □非学历生 Non-degree stud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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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Scho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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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专业 Maj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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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Student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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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接收单位名称 Employ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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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时间 Part-time Job Period |
From / / (YYYY/MM) to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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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意见Opinion of Student's College |
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意见Supervisor:
学院负责人签字 Signature: 日期 Date:
单位公章 Sta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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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审核意见 Opinion of SIE |
学院意见 Opinion: 日期 Date:
学院公章 Stam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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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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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甲方(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学生):
学号: 联系电话:
院系: 专业:
国籍: 护照号:
地址:
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勤工助学工作,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国际学生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内容、时间和酬金标准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周工作不超出 小时,每个月工作上限为 小时。
酬金标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向乙方支付工作报酬。
2.甲方应为乙方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甲方有义务向国际教育学院如实反馈乙方的有关情况,以利于学校更好的掌握乙方的工作情况,实行跟踪调查,促进我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仅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保证不影响学习。
2.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甲方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及本人健康状况,如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证明不实或隐瞒,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本协议解除、变更、终止
1.双方均可单方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2.本协议规定工作期限到期即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际教育学院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证明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兹证明 同学(护照号: ),系我校 级 学院(系) 专业 (层次)学生,学制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单位勤工助学。我校同意该生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出入境证件加注信息。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大发dafa888手机经典版
国际教育学院
年 月 日